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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1-30
    2. 【标题】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sxrd.gov.cn/site/1/html/5/45/38410.htm

    7. 【法规全文】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1月3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8年1月25日在西安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陕西省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陕西省2018年省级财政预算;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陕西省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委员;选举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副省长;选举陕西省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通过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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