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都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2017年12月1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
成都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为650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为5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