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图书馆

  • 新法规速递

  • 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1. 【颁布时间】2017-11-28
    2. 【标题】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3. 【发文号】财会〔2017〕29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财政部
    6. 【法规来源】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712/t20171214_2776577.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政部


    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7〕29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修订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财会〔2017〕28号)。修订后的《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 政 部
      2017年11月28日




    附件下载:


    新旧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


    http://kj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712/P020171214385178415830.pdf




    ====================================
    免责声明:
    本站(law-lib.com)法规文件均转载自:
    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
    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
    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
    客服:0571-88312697更多联系
    ====================================

    中央颁布单位

    Copyright © 1999-2022 法律图书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