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永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永宏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2日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因达到退休年龄,张永宏同志提出辞去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永宏同志辞去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