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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德荣辞职请求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11-24
    2. 【标题】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德荣辞职请求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wuhurd.gov.cn/Content.aspx?pSysID=23635&pTypeID=110018

    7. 【法规全文】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德荣辞职请求的决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德荣辞职请求的决定

    安徽省芜湖市人大常委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德荣辞职请求的决定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德荣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11月24日芜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因到退休年龄,杨德荣提出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芜湖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德荣的辞职请求。其中,其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的职务,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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