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四平市重点交通建设ppp项目、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四平市重点交通建设ppp项目、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吉林省四平市人大常委会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四平市重点交通建设ppp项目、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将四平市重点交通建设ppp项目、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11月28日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
四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四平市重点交通建设ppp项目、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四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四平市重点交通建设ppp项目、四平架树台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ppp项目政府付费列入财政预算的报告》,批准将政府付费部分列入相应年度市级财政预算。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预算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制定严格的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项目和政府可行性缺口补贴资金的监管,确保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工程项目如期建成使用,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情况要按年度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