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0月30日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1月上旬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枣庄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18年计划;审查枣庄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预算草案,批准枣庄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8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枣庄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枣庄市出席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