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关于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安徽省滁州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关于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7年10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各县(市、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滁部队应选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403名。
二、各县(市、区)应选举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共393名。
三、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滁部队应选举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7名。
四、机动名额3名,由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另行分配。
五、各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滁部队应在2017年12月20日以前选出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