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市本级(含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市本级(含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安徽省淮北市人大常委会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市本级(含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淮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市本级(含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7年10月30日 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通过)
淮北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国资局)局长徐涛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淮北市本级(含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议案的说明》,审查了《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淮北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会议同意《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淮北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同意以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848323万元作为我市本级(含市经济开发区)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