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江苏省徐州市人大常委会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徐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7年10月31日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徐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姚宾礼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徐州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审查了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经审议,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的初审意见,决定批准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所作的调整,批准我市经省核定的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要统筹做好四类预算执行工作,加强预算调整资金跟踪监督,努力圆满完成市本级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要认真按照债券规定公布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接受社会监督。要着力深化各类财税改革,推进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