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综合交通廊道建设规划》的决议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综合交通廊道建设规划》的决议
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综合交通廊道建设规划》的决议
金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金华市综合交通廊道建设规划》的决议
(2017年9月29日金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金华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华市综合交通廊道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特作如下决议:
会议认为,推进综合交通廊道建设,对于打造全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加快推进现代化都市区建设意义重大。《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功能定位准确,目标措施切实可行。《规划》的实施,对于优化全市空间发展格局、构建现代综合交通体系、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共建都市区“同心圆”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要求,要切实维护规划的刚性约束,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规划》,确保一张蓝图绘到底。市政府要加强《规划》实施的领导,建立市、县(市、区)长负责制和职能部门责任制,把《规划》实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围绕《规划》目标,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阶段性目标和年度实施项目,扎实推进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有序实施。要建立统一规划、联动建设、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各县(市、区)、各部门协同配合、衔接顺畅、统分结合的综合交通廊道建设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要加强综合交通廊道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元化筹措建设资金,争取列入省级以上重点交通建设项目,为《规划》执行创造有利条件。要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开辟综合交通廊道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项目前期。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政府投资绩效。要建立健全《规划》实施评估和调整机制,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综合交通廊道建设的良好氛围。
金华市人大常委会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