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0月30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决定的精神,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1月下旬在杭州召开,选举杭州市出席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