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5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已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 孙志刚
2017年4月5日
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
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
经审核,省人民政府决定公布省直机关实施的272项行政许可项目。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16年6月16日公布的《省人民政府关于省直机关继续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69号)同时废止。
附件:省直机关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目录(272项).docx
http://img.gzgov.gov.cn/gzsrmzf/xxgk/jbxxgk/fgwj/szfwj_8191/szfl_8192/201710/W02017102442367351027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