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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9-26
    2. 【标题】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rd.gz.cn/page.do?pa=2c9ec0233a0016bd013a00366ab30059&guid=bf2ed6b301984937a9ed6262406c3e1e&og=2c9ec0b128cbf2620128ef231bbe1003

    7. 【法规全文】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2017年9月26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广州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黎子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计工作报告,对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2016年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的相关要求,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试点,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切实保障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需要,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协调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四届人大第六次会议批准的预算。
      会议指出,2016年市本级决算和审计情况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预算执行不够严格,部分财政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执行率较低。同时,决算草案及其报告的编制也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管理,改进预决算草案编报工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各类风险管控。
      会议同意市人大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决定批准广州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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