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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7-27
    2. 【标题】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山东省莱芜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laiwu.gov.cn/art/2017/3/2/art_12361_155712.html

    7. 【法规全文】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省莱芜市人大常委会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莱芜市代理市长梅建华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莱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践行新理念,建设新莱芜,撸起袖子加油干,扑下身子抓落实,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莱芜发展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关于莱芜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莱芜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莱芜市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莱芜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莱芜市2017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杰院长所作的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莱芜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的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莱芜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莱芜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关于莱芜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莱芜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莱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毕玉惠第一副主任受莱芜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莱芜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守强代理检察长所作的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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