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枣庄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枣庄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山东省枣庄市人大常委会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枣庄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枣庄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7年6月28日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枣庄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孟繁浩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枣庄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情况的报告》。会议决定按省政府核定数批准枣庄市2017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批准市政府提出的枣庄市2017年新增债务额度分配方案。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债务限额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强化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