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大常委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决定
2017年9月30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由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