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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6-9-30
    2. 【标题】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lishui.gov.cn/zyfb/jyjd/201610/t20161014_1823543.html

    7. 【法规全文】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浙江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9月30日丽水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顺利实施,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深化法治丽水建设,顺利实施“十三五”规划,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全面小康社会,从2016年至2020年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十分必要。根据《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宣传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宣传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结合学习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地推进“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在全社会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

      二、加强重点工作和重点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按照打造“两山”样板、争当“双区”示范的要求,强化绿色生态、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金融、网络、禁毒、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大力开展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宣传学习,推进相关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三、坚持推进全民普法。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都要接受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应当做到全覆盖,包括本地居民和外来人口在内的所有公民。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体公民努力学法、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行政执法、司法工作人员要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坚持法治教育从青少年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校设置法治知识课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教育引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一步学法用法,正确认识经营管理的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着力提高风险防范、社会责任的观念和意识。

      五、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创新。围绕法治丽水、平安建设“夺金鼎”创新法治宣传工作。坚持服务群众,根据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行菜单化、订单式普法模式,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重视和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打造具有丽水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充分运用典型案例,结合社会热点,开展生动直观的法治宣传教育。发挥文化礼堂、普法农家院等基层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文化引领、法治融入。大力发展法治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挖掘丽水传统文化中的法治资源,积极培育法治文化精品,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法律的规范作用和道德的教育作用相辅相成。使法治的理念成为公民道德素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治的方式成为公民的行动自觉。

      七、推进法治创建活动。坚持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将普法工作贯穿于执法、司法和社会管理全过程。深入推进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以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法治单位“法治五建”为抓手,深化创建活动,完善创建标准。充分发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加强社会诚信建设,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化、规范化。

      八、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全市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都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原则,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认真落实重点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工作保障,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估工作机制,做好中期检查和终期评估,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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