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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拟聘丽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的公示

    1. 【颁布时间】2017-8-24
    2. 【标题】关于拟聘丽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的公示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lishui.gov.cn/zyfb/bztz/201708/t20170824_2186047.html

    7. 【法规全文】

     

    关于拟聘丽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聘丽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的公示

    浙江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拟聘丽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的公示


    关于拟聘丽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名单的公示





    为发挥财政经济专家学者的专业优势,根据《丽水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专家咨询工作暂行规则》,经有关部门推荐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遴选,并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5次主任会议研究同意,拟选聘刘松文等12人为丽水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咨询组成员。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7年8月24日期至8月30日止。

    请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对拟聘任对象的意见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应有具体事实和线索,署(报)真实单位和姓名。

    公示期间来信请寄: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预算监督处,邮编323000 联系电话:2098258。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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