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定于2017年10月10日上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时间半天;
地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A606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听取准备情况汇报:
1.有关任免事项 ;
2.《宁波市荣誉市民条例(草案修改稿)》及审议结果的报告;
3.《宁波市城市绿化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及审议结果的报告;
4.市中级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和行政非诉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关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宁波海事法院关于海事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调研报告;
5.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报告、意见,对履职评议等次建议的报告;
6.关于《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
7.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2、3号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8.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
(二)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日程安排(工作用)和筹备方案;
(三)听取关于将《宁波市地理信息共享促进条例》转为立法审议项目并修改名称的汇报;
(四)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思路调研方案;
(五)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10月至11月份工作安排。
三、出席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与汇报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17年9月29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文件均打印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送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郑乾君;联系电话:89182111)。
会务处室: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行政处,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