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1号)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1号)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1号)
省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91号)
吉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定于2017年9月27日在长春召开,会期三天。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吉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草案)》《吉林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草案)》《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吉林省地方志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关于全省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作用的决定(草案)、关于修改《吉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审议《长春市节约用水条例》;审议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吉林省2017年预算1-8月份执行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保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作出关于进一步推进解决全省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决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对〈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对<全省粮食流通管理工作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省检察院关于《对<关于全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交办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团访问法国滨海夏朗德省、希腊伊庇鲁斯大区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情况的报告、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人事任免事项等24项。此次常委会会议举行的全体会议设公民旁听席20席,欢迎公民积极报名旁听。
报名时间:9月21至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方式:请携带身份证到省人大机关106房间办理。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229号(人民大街与清华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431-85091106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