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十九届“内蒙古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十九届“内蒙古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十九届“内蒙古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推荐第十九届“内蒙古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的通知
各旗区人大常委会,康巴什新区人大工委,市直各新闻单位: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正在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内蒙古人大新闻奖”评选活动。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有关通知的主要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推荐作品内容要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有关,质量较高,蒙汉文皆可。发表日期在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
二、参评类别及条件
参评作品分为四大类:报纸、杂志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网络作品,摄影作品。字数要求:报纸杂志上的消息不超过1000字,新闻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一般不超过3000字。 广播电视的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5分钟,专题不超过30分钟。网络作品的评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专题多媒体页面层次不少于两层,访谈不超过30分钟。摄影作品要求原创、首发,单幅和组照皆可。
三、报送办法
推荐的作品,应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20份(A4纸),广播电视作品附相应的文字稿。广播作品要有CD光盘,电视作品要有DVD光盘。参评免费,入选有奖。获奖作品还将择优参加“中国人大好新闻奖”的评选。各旗区、各新闻单位推荐数额不限,鼓励推荐,于2017年5月16日前寄至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综合处(市党政大楼C座812)。邮政编码:017200,联系人:孙国栋 联系电话:8588914
附:第十九届“内蒙古人大新闻奖”参评作品推荐表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