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咸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
(2017年8月29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满院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阳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
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为187.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