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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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咸阳市人大常委会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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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小锋同志的提请,经2017年8月30日咸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任命:党晓辉、朱瑞玲、徐京选、张琳、蔡昕、陈凤梅、逯睿同志为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夏虎周同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王卫民同志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咸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