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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8-2
    2. 【标题】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ccpc.cq.cn/home/index/more/id/209706.html

    7. 【法规全文】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7年8月2日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细则》、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新一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问题的通知》(常办明发〔2017〕26号)的有关规定,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关于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与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相同,仍为870名。

    二、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区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渝部队军人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三、各区县(自治县)的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不重新分配,仍按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执行。具体名额如下:

    万州区35名,黔江区12名,涪陵区25名,渝中区20名,大渡口区8名,江北区19名,沙坪坝区25名,九龙坡区26名,南岸区20名,北碚区17名,渝北区26名,巴南区20名,长寿区19名,江津区30名,合川区30名,永川区23名,南川区14名,綦江区27名(其中,万盛经开区8名),大足区19名,璧山区14名,铜梁区16名,潼南区18名,荣昌区17名,开州区29名,梁平区18名,武隆区10名,城口县7名,丰都县17名,垫江县18名,忠县19名,云阳县24名,奉节县20名,巫山县13名,巫溪县12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12名,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4名,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16名,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14名。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渝部队代表名额15名。

    五、武警驻渝部队代表名额5名。

    六、其他应选代表名额127名另行分配。

    七、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7年11月选出。

    特此公告。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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