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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1. 【颁布时间】2017-7-28
    2. 【标题】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rd.maoming.gov.cn/show.asp?id=2616

    7. 【法规全文】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广东省茂名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



    昨日,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学友、林振光、黄奕奕、陈凡晓及委员共24人出席本次会议。副市长崔爽,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天鸿、市中级法院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开展“河长制”工作评议的议案》。会议认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市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我市水安全的制度创新,也是建设美丽乡村的迫切需要,是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的迫切期盼。会议决定,2017年12月份对我市建立实施“河长制”工作实行市、区(县市级)、镇三级人大代表上下联动评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茂名市冼夫人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草案)》。会议认为,冼夫人爱国爱民、团结统一、好心包容的精神,深受岭南人民的广泛赞颂,冼夫人历史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而在现实中,冼夫人历史文化存在缺乏保护规划、宣传管理不统一、保护经费不足、研究人员短缺,以及一些价值较高的物质文化遗产濒临消失等诸多问题。因此,通过制定《茂名市冼夫人历史文化保护条例》,从法规层面促进冼夫人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前与会人员还参加了以《地方立法的任务与空间》为题的立法工作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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