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广东省惠州市人大常委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范中杰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7年8月29日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惠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范中杰同志辞去惠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