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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7-25
    2. 【标题】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rd.gz.cn/page.do?pa=2c9ec0233a0016bd013a00366ab30059&guid=64a0558e91bc4136951a9c1e1971dfec&og=2c9ec0b128cbf2620128ef231bbe1003

    7. 【法规全文】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7月25日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雄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审查。
      会议认为,市人民政府及时安排省下达我市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积极盘活财政资金,用于城市规划与改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领域建设等项目支出,有利于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和城市环境建设,优化提升城市功能。预算调整方案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总体上是可行的。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围绕建设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枢纽型网络城市,利用债券资金,进一步加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将财政资金更多用于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民生领域,加快推进民生亟需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加强对公益性国有企业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的监管,强化财政和审计监督,加大相关企业运营成本、经营状况等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对调整所涉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合法、合规使用,加强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会议同意预算委员会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和广州市2017年市本级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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