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青松、尹琳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青松、尹琳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青松、尹琳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何青松、尹琳同志辞去有关职务的决定
(2017年8月24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何青松同志辞去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接受尹琳同志辞去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职务,报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尹琳同志的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