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度张家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的决定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度张家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的决定
湖南省张家界市人大常委会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度张家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的决定
张家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度张家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的决定
(2017年4月27日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张家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度张家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会议同意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议案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7年度张家界市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