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任振鹤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任振鹤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湖北省襄樊市大常委会
关于接受任振鹤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关于接受任振鹤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任振鹤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六条的规定,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接受任振鹤同志辞去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