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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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人大常委会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2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六届〕第2号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济南市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的决定》已于2017年6月28日经济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并于2017年7月28 日经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7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