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江苏省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7月26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肖汝宏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情况的报告》和市审计局局长吴先国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市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市政府及财政等部门要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进一步提高预决算编制水平,严格预算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突出审计重点,拓宽审计领域,为维护财经秩序、规范财政管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