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的决议(草案)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的决议(草案)
江苏省盐城市人大常委会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的决议(草案)
盐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的决议(草案)
(2017年7月26日盐城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盐城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的议案,决定原则同意《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
会议认为,此次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较大修改成果符合盐城市城市发展建设的客观需要,有利于进一步整合优化城市空间,有利于提高城镇建设用地利用效率,有利于合理控制城市规模。总体规划修改坚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专项规划的科学有效衔接,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审议中,委员们对总体规划的修改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市政府要根据常委会审议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
会议决定,同意将《盐城市城市总体规划(2013—2030)较大修改成果》按法定程序上报审批。规划经批准后,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实施,全面提高管理水平,确保规划落到实处,促进盐城市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