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浙江省宁波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关于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的通知
经研究,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定于2017年8月11日下午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3:00,时间半天;
地点:市人大机关A606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一)研究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议程,听取准备情况汇报:
1.《宁波市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2.关于2016年全市和市级决算草案(含重点监督部门)的报告,审查和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
3.关于2016年度市级预算(含重点监督部门)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关于2017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关于2017年上半年全市和市级预算(含重点监督部门)执行情况的报告;
6.关于2017年我市地方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7.关于“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工作的报告;
8.关于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的报告;
9.关于剿灭劣V类水暨创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的报告;
10.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有关工作。
(二)研究确定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2017年8月至9月份工作安排。
三、出席人员
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
四、列席人员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办公厅、研究室副主任,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与汇报议题有关的单位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请相关责任部门于2017年8月8日下午5时前,将会议文件均打印50份,连同电子文本一并送办公厅秘书处(联系人:郑乾君;联系电话:89182111)。
会务处室:办公厅综合处、秘书处、行政处,研究室新闻宣传处。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