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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1-13
    2. 【标题】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大
    6. 【法规来源】http://www.qthrd.gov.cn/news_show.asp?type=3&id=2777

    7. 【法规全文】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大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3日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七台河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朱晓天同志所作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入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跟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司法公开和司法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实现全面振兴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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