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辽宁省朝阳市人大常委会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7年6月16日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宪法和法律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我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到2017年底任期届满。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全省的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在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进行。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结合朝阳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我市7个县(市)区和128个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17年10月20日前同步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