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辽宁省朝阳市人大常委会
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朝阳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7年6月16日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朝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陈世英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朝阳市2016年财政决算的报告》和市政府秘书长高树胜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市本级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朝阳市2016年市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