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辽宁省铁岭市人大常委会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的决定
(2017年6月2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通过)
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357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就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时间决定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铁岭县37名,开原市45名,昌图县67名,西丰县36名,调兵山市27名,银州区42名,清河区22名,解放军10名,其余71名由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依据法律另行分配。
二、选举时间:铁岭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2017年12月10前选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