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
(2017年5月19日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山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了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3月20日通过的《长治市地方立法条例》,决定予以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