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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1. 【颁布时间】2017-6-27
    2. 【标题】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6. 【法规来源】http://www.longnan.gov.cn/ArticleDetail.aspx?ArticleID=47722&ClassID=12`

    7. 【法规全文】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的决定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2016年,面对持续加大的经济下行压力,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金融系统继续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抢抓金融改革发展新机遇,以完善“3+1”立体化金融支撑体系为核心,以加强金融工作组织领导为抓手,以完善金融服务体系为保障,聚焦精准扶贫重点发力,积极扩大融资规模,全力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多个领域取得新突破,圆满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存贷款余额等主要信贷指标创历史新高,贫困村社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发放及平台建设不断完善,金徽酒业成功上市,“险资入市”取得进展,政府投融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金融运行呈平稳较快增长态势,为全市脱贫攻坚和实体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为进一步调动县区政府、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推动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推动全市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陇南市市长金融奖评选管理办法》(陇政办发〔2016〕64号)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2016年支持我市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等15家单位授予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政府、有关单位、市各金融机构和融资企业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抓好用好各项政策机遇,提升金融工作能力,创新投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与全国全省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陇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名单



    陇南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7日

      附件

    2016年度市长金融奖获奖单位名单

      一、金融工作先进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陇南武都农村合作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分行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市分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陇南中心支公司

      二、金融工作先进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陇南市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陇南监管分局

      三、金融扶贫贡献奖

      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

      四、金融产品创新奖

      陇南龙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五、先进县区奖

      武都区人民政府

      西和县人民政府

      徽县人民政府

      六、优秀企业奖

      陇南市龙江城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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