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17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17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17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17年实施计划的通知
陇政办发〔2017〕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17年实施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6月20日
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2017年实施计划
为全面提升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促进消防工作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加快我市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根据《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和《2017年甘肃省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结合我市消防工作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正确处理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消防安全的关系,推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创新社会消防监管模式,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健全完善灭火应急救援体系,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化消防格局,努力提升全市消防安全保障功能和整体防灾抗灾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甘肃省消防条例》和《陇南市“十三五”消防工作发展规划》。
三、实施内容
(一)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全年召开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不少于4次,市政府主要领导每年、分管领导每半年检查1次消防安全工作,将消防工作列为党委、政府考核督办事项,落实半年督导和年度考核制度。二是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教育、民政、卫生计生、建设、文化、安监、宗教、旅游、粮食等9个行业部门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建设达标验收工作,30%的行业单位完成标准化管理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开展联合检查力度,行业部门主要领导每季度、分管领导每月检查1次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三是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社会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完成消防安全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六项措施”,提升“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消防设备,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1600个。
(二)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有关行业部门、聘请专家学者成立调研组,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调研评估,摸清全市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及火灾高风险区域,提出解决措施。开展“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将消防“网格化”管理纳入社会综治管理服务平台,推行手机APP网格管理平台应用。年内,10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100%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规范落实,90%的社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100%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曝光并到期销案。制定印发《陇南市微型消防站建设指导意见》,100%的重点单位和70%街道和社区建成微型消防站,并通过达标验收。县区以上城市60%的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作机制。
(三)创新技防物防措施。利用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资源,整合报警远程监控、消防控制室视频巡查等功能,探索建设政府主导下的城市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建成可视化火灾现场监控系统。6月底前将“智慧消防”纳入“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框架和建设内容,出台“智慧消防”建设总体方案,市财政局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智慧城市”项目预算,公安消防部门制定分步实施方案,制定配套规章制度,统筹推进建设进程,年内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
(四)加快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强城乡消防规划建设。根据《陇南市市政消火栓管理规定》,组织市政、建设等部门每半年开展1次全面普查,加强维护保养。各级建设部门根据各县区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完成市政消火栓建设任务。二是强化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完成两当县消防中队建设,市消防支队训练基地和武都消防大中队异地搬迁办齐各类手续,主体按时竣工。三是强化消防车辆装备建设。进一步优化车辆和器材装备配备结构,购置水罐消防车3辆、城市主战车2辆、抢险救援车1辆、水罐泡沫联用消防车1辆。并加大进口侦检器材、进口防化服等“高、精、尖”装备的配备比例和强大吨位泡沫消防车配备比例,完成警用数字无线通信网建设,数字电台配备率达到80%。各现役消防中队按照基本防护装备、抢险救援器材统型配备要求,完成20%以上购置任务。四是加强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全面落实《甘肃省地方消防经费管理办法》,将官兵高危补贴、执勤补助、加班补贴等纳入地方消防经费保障范畴。地方消防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应急救援保障经费落实到位,基本支出达到全省最低保障标准,实现地方消防业务经费总量较上年增长30%目标。
(五)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严格落实《甘肃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办法》,理顺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体制,规范专职消防队员招收录用、岗位评定、考评奖惩、训练执勤等,实现消防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年内县级政府专职消防队执勤总人数达到30人,并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要求,完善营房库室、训练设施、接处警系统等,完成队伍规范化建设;各全国重点镇按照《乡镇消防队标准》中一级队的要求,执勤人员不少于15人,完善库室、配齐车辆器材;60%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取得国家灭火救援职业资格。年底,全市消防监督岗位文员达到100人。
(六)提升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完善灭火救援训练机制。针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灭火救援特殊对象,全面修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并积极推进“数字化”预案制定,逐步建立完善“数字化”预案体系。加强典型灾害事故战术研究,建立高层、地下、化工、水域等专业攻坚队和攻坚组,强化灭火救援战斗准备。完成市政府组织不少于2次的综合应急演练。
(七)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工作,50%以上的城市社区至少有1名“消防宣传大使”。组织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暑期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宣传“进军训”等活动,60%以上的中小学校做到消防安全有课程、有教材、有师资,消防宣传“进军训”受训率达到100%。各级组织、人力资源管理、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各级党政干部培训、义务教育及职业教育内容,年内对各级党政机关干部,省属国有企业等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负责人全部组织进行培训一遍。加大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和消控室人员培训力度,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宣传“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知晓率达到100%。全面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全市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人数新增340人。
四、计划实施
各县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实施,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一)根据消防规划年度计划,制定详细的规划实施进度表,指派专人负责,确保科学、高效、务实地开展工作。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充分认识落实消防规划的意义,发挥规划工作在城市建设中与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三)有关职能部门对涉及消防规划的建设项目逐条抓好落实,特别是对新建城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要严格按照标准同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