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陕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
(2017年5月25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财政厅副厅长苏新泉受省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陕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陕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会议同意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省人民政府《关于陕西省2017年新增政府债券收支安排和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省级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