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云南省丽江市人大
关于召开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关于召开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1月22日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丽江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2月25日至28日在丽江召开。
建议会议的议程是:1.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2.审查和批准丽江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3.审查和批准丽江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丽江市2017年市本级财政预算;4.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5.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6.听取和审议丽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7.选举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