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认许可对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福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2017年4月27日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的规定,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定:
确认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108次主任会议决定许可检察机关对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周福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