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7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17年6月27日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大理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大理州财政局副局长管金堂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7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议同意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17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和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2017年全州政府债务限额为268.2亿元(其中:州本级32.65亿元),批准2017年州本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州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府债务的管理,积极防范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