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贵州省铜仁市人大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年1月10日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铜仁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祝铭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及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及市第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