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8号代表议案的处理意见
(2017年5月27日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南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农业委员会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覃坚丽等20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大林下经济扶持力度助推精准扶贫的议案》(第38号)的审议结果报告。会议同意市人大农业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同意将该议案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办理。市人民政府要将办理情况书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