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郑创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郴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郑创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湖南省郴州市人大常委会
郴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郑创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郴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郑创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已经2017年6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郴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郑创辉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郴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许可对市五届人大代表郑创辉依法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