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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

    1. 【颁布时间】2017-5-31
    2. 【标题】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
    3. 【发文号】
    4. 【失效时间】
    5. 【颁布单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6. 【法规来源】http://www.esrd.gov.cn/2017/0601/560004.shtml

    7. 【法规全文】

     

    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

    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


    恩施自治州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关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



    (2017年5月31日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向世界作出的庄重承诺,事关“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事关民生福祉,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我州是全省农村贫困面最大、贫困人口最多、贫困程度最深的地区,是全省脱贫攻坚的主战场。全州目前尚有贫困村455个、贫困人口近50万。全面完成州第七次党代会提出的如期脱贫、全面小康目标,任务艰巨,责任重大,需要举全州之力,集全民之智,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全州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义不容辞、责无旁贷。为认真贯彻落实州第七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响应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五级代表在行动”活动(以下简称“活动”)的号召,特作出如下决议: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要统一思想,凝心聚力。如期脱贫攻坚是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最突出的短板,人民群众十分关注。人大代表由人民选举产生,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最紧密、最直接的联系,为人民服务、为人民代言、为人民谋利、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是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全州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人大常委会和州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大力推进脱贫攻坚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脱贫思想和省委、州委工作要求,助推脱贫攻坚的迫切需要;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人大职能的迫切需要;是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以代表为中心的人大工作导向的迫切需要。各级人大、人大代表要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把推进脱贫攻坚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最有效的结合点、着力点,主动投身脱贫攻坚第一线,凝心聚力,奋发有为,为决胜脱贫攻坚贡献力量。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要着力发挥代表的监督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紧紧围绕州第七次党代会关于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总体部署,着眼于中央、省、州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和已经出台的政策的落实情况,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主动履行监督职能。全州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参加一个代表小组,通过参加所在县(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询问等活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紧扣主体责任、部门帮扶责任、资金投入、规划制定与实施、产业发展、政策落实、脱贫质量和“绣花”功夫在扶贫工作中的应用等开展监督,监督各级干部是否凝心聚力、真抓实干,监督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已经出台的政策的落实情况,看是否存在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监督是否存在“数字”脱贫、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掌握脱贫攻坚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医疗救助、上学就业、金融扶贫等突出问题的解决。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要着力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学习宣传《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学习宣传《中共恩施州委 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及各项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做到政策宣传、群众知晓全覆盖。根据各地脱贫攻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监督并协助地方政府推进工作,鼓励并引导贫困群众坚定脱贫信心,增强内生动力,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主人翁精神,依靠勤劳双手改变贫困落后面貌。要充分利用代表之家、“双联”活动等平台,深入贫困乡村和贫困家庭,开展调查研究,体察群众疾苦,了解群众期盼,反映群众诉求,汇集群众智慧,向当地党委政府提出务实管用、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脱贫攻坚说实话、道实情、谏真言、出实招。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要着力发挥代表的示范引领作用。各级人大代表要从我做起,各尽所能,按照《恩施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岗位,利用行业优势、智力优势和资源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参与各类脱贫帮扶活动,力所能及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各级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带头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带头深入调查研究,带头加强协调督办,带头解决实际问题;党政领导代表要按照党委政府统一安排,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带头落实各项政策,带头克难攻坚;专家学者代表要用自己的知识和技术服务脱贫攻坚,破解难题,践行人文关爱;市场主体代表要到贫困乡村投资兴业,并积极探索与贫困群众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承担社会责任;基层一线代表要发挥熟悉乡土民情、群众影响力强等优势,反映真实情况,带头真抓实干,体现一线担当,帮扶带动身边的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全州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在我州脱贫攻坚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脱贫攻坚,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人大要紧紧围绕州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部署要求,以监督为重点,以推动“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等扶贫政策落实为着力点,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组织形式,结合实际,精心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州人大常委会要加强与省、县(市)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沟通,并在八县(市)分别确定一个乡镇联系点,以点带面,协调、督办和指导县(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县(市)人大常委会要履行“活动”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创新代表小组活动方式方法,促进“活动”务实、有效开展。州、县(市)人大常委会要建立联系协调、分层交办、检查督办、服务保障等机制,加强沟通联系,及时通报情况;要分别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就“活动”中代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由所在代表小组甄别汇总,交所在乡镇人大主席团,提交所属县(市)人大常委会按照分级负责、分类交办的原则,及时转交相关部门尽快研究办理,及时督办解决。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建设好“代表之家”,组建好“代表小组”。全州各代表小组要结合当地脱贫攻坚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代表小组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好平台。

    全州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要在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积极投身于脱贫攻坚第一线,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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